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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关于2025年项目部门评价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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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2/2025-0005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9-24 17:05:34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高台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高财绩〔2025〕5号)要求,以2024年度为基础年份,现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项目及报告内容

1.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高台县城区集中供热4X58MW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

评价结论:项目综合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响应国家“蓝天保卫战”部署,通过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年削减烟尘34.3吨、二氧化硫103.78吨、氮氧化物75.64吨,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资金预算执行率100%,管理规范,后续需加强长期运行监测及群众沟通。

2.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高台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

评价结论:项目综合得分94.5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通过实施隔离围栏、警示牌设置、应急物资购置等整治措施,提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水源污染风险;资金预算执行率99.99%,整体进展顺利,后续需完善设施维护长效机制,强化偏远地区监管及群众参与引导。

二、附件下载

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评价报告结论表.pdf

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评价报告结论表.pdf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评价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及联系方式)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张掖市高台县湿地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936-662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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