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夯实基础 更好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妇字【2017】26号) 和中共高台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张掖市委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方案》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全县136个行政村、2个农场村妇联主席和1个社区妇联主席按期发放报酬。
二、补贴范围
享受工资报酬的人员范围为我县136个行政村和2个农场当年在岗的村妇联主席(兼计生管理员)。
三、补贴标准
全年报酬发放计算方法说明如下:基础报酬全年按5800元统一标准发放,人口报酬按村所辖人口数每人每年2元核算发放(例如:人口工资=每人2元﹡村人口数1000人=2000元),绩效报酬全年按3085.6元标准考核发放。村妇联主席(兼计生管理员)基础报酬和人口报酬按额度直接发放,绩效报酬第三、四季度发放实行妇联工作、卫生健康工作双体系考核,各占50%的比例。
四、办理程序
现任村妇联主席报酬按季度发放,由镇妇联核实统计村妇联主席报酬发放花名册,报县妇联审核,第一、二季度按照年平均报酬的25%发放,第三、四季度按考核标准考核后确定报酬金额,考核结果及发放报酬金额在镇公务栏内进行公示。
五、资金发放
由县妇联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各镇将审核无误的花名册上传至系统,县妇联按照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资金发放流程,由代发银行通过“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将资金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和资金发放台账登记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主管部门:高台县妇女联合会
咨询电话:0936-6621511
监督举报电话:0936-6621668 高台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