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甘组通字〔2019〕7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127号)文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
二、补贴范围
全县136个行政村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村文书。
三、补贴标准
2019年省级规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2020年中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
四、资金发放
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并联合县财政局将下达资金文件及审核无误的花名册传送至各镇。各单位按照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资金发放流程,由代发银行通过“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将资金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和资金发放台账登记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主管部门:中共高台县委社会工作部
咨询电话:0936-6623788
监督举报电话:0936-6621668 高台县财政局